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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鼓励企业创新发展的试行意见》(全文)
作者:济宁软件公司 | 转载 来源:济宁电子商务 | 时间:2016年2月21日| 点击:0次 | 【评论】

为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优势主导产业,壮大现代服务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健全投资基金支撑体系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设立不低于5亿元的政府引导基金,支持我区优先鼓励和发展的信息产业、先进制造业、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项目,支持科技创新、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重点支持公共技术平台、人才引进与培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注资融资性担保机构等领域。引导基金主要采取股权或债权投资方式,通过财政出资或与市内外社会资本及其他政府资金合作设立或以增资方式参股产业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各类股(债)权投资基金,实行差异化投资回报。引导基金实行投资决策与专业运营相分离的管理体制,由专业股权基金公司等专业人员按照规范的程序市场化运作。

二、做强金融生态支撑体系

充分发挥政府性资源的杠杆作用。采取基金合作、风险补偿、贷款保险等方式,推动财银联动、银企合作,鼓励利用私募债、企业债券、集合票据等金融工具,集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建立产业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机制,畅通企业增信融资渠道,对担保机构开展的担保业务,按不高于年担保额的1%优先给予风险补偿。设立企业融资、续贷过桥基金,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

鼓励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基金管理公司)、融资租赁、金融外包、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等金融业的集聚发展。对新引进的金融机构给予扶持。支持金融企业进行业务拓展,根据业务规模、对辖区企业支持情况、业务增长情况给予金融机构办公场所购、建、租扶持,对贡献较大的单位给予奖励。

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拟上市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涉及工商登记、土地、房产变更、过户等事项增加支出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予以减免。对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四板)挂牌的企业,经认定后给予30万元扶持;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扶持;对申请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含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转板在境内上市)的企业,在股份制改造时给予200万元扶持;对境外上市的企业且募集资金50%以上用于我区经济发展的,经认定后给予200万元扶持。

三、完善科技创新支撑体系

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支持综合性公共技术研发大平台建设,经认定后给予其最高500万元扶持;对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的研发机构,经认定后给予其最高100万元扶持;对小微企业参与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服务机构,经认定后给予其最高30万元扶持。建成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免费或成本价向区内企业提供服务。

加大技术创新扶持力度。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争取到的国家、省扶持资金,给予配套扶持。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制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内首台套装备以及为我区主导行业提供共性和关键技术支持的先进自用设备;在基础材料、先进制造工艺与设计、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取得明显效果;从国外转移先进生产线到我区的,参照国家相关扶持政策扶持。

鼓励企业设立创新载体。企业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载体,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获批国家级、省(部)级、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知识产权联盟的,分别给予区内的联盟牵头或运作单位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动漫企业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双软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

加大对科技创新成果的奖励。当年获得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按照国家级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省(部)级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获中国专利明星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获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2万元奖励。获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年专利授权量在10件、20件、30件、50件、100件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审核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积极推进标准和品牌战略。鼓励企业制定标准,对被批准发布为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牵头起草单位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 万元奖励,主要参与单位按上述标准的30%给予奖励;获驰名商标的给予50万元奖励,获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服务品牌的给予10万元奖励。

鼓励多元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根据孵化器建设规模效益,给予相应扶持。

四、优化人才服务支撑体系

创新人才政策,优化人才环境,激励人才创业,积极创建省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实施“551”人才引进计划。凡有意愿来我区创新创业、符合引进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报“551”人才。被评选为“551”人才的,分别给予引才单位100万、60万、30万元的扶持。根据人才团队和研发课题项目情况,再给予引才单位最高500万元的科研经费或设备资助或基金投入。

实施人才培训补贴。参加人才联盟组织教育培训活动的,公益性和重点培训项目给予全额补贴;专业性培训给予不超过50%的补贴,场地费用给予全额补贴。企业自行组织的在职职工培训,纳入人才联盟培训计划后实施的,给予30%的培训费用补贴。在职职工每人培训补贴一般不超过300元;企业高级管理、技术人才在国内科研院所培训1个月以上的,每人培训费用补贴总额不超过3000元;企业高级管理、技术人才出国培训3-6个月及6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每人不超过1万元和2万元的培训费用补贴。以上培训费用补贴总额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

实施人才租房补贴。符合租房补贴条件的人才,给予12个月的租房补贴。前6个月给予100元/人/天的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10元/人/天的专业人才租房补贴;后6个月给予50元/人/天的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5元/人/天的专业人才租房补贴。每个企业享受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的人数不超过10人;享受专业人才租房补贴的人数不超过30人。

实施人才联谊、招聘、测评补贴。企业在人才联盟组织的交流联谊活动,场地费用给予全额补贴;组织的招聘活动,招聘展位费用给予全额补贴;使用人才测评系统,测评费用给予50%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实施人才创业个性化服务。搭建创业服务平台,进行集中或个性化辅导服务,投资建设“梦工厂”式创业空间,提供办公设施及设备供创业者拎包入住。对留学生、大学生及社会各界等创办的科技型创业项目给予扶持。

五、提升创新创业的现代服务环境支撑体系

支持智慧城市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手段创新城市规划管理,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的智慧化改造,深化数字城管应用,构建现代化智能交通运输体系,健全城市安全和应急信息管理体系。列入我区规划建设的智慧城市平台建设项目,参考投资额度、产出效益等因素给予专项扶持。

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功能。提升园区内水、电、汽、暖、道路、通讯、网络等配套能力。加速科技新城功能性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医院、学校、居住、商业、金融、公交、环卫等便民服务设施,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环境。

订单式供给生产经营场所。根据企业新上项目和新入驻企业生产经营需求,提供订单式、个性化的工业或商业地产支持。提供的经营场所由高新区管委会直属国有公司代建,也可由企业、街道、村居开发建设。对按照统一规划建成后未能出售、出租的空置厂房,按照其投资额的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利息给予扶持,最多不超过3年。

优先采购区内企业产品。落实国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规定,对区内政府投资的工程、购买的社会服务或产品同等条件下优先面向区内中小微企业。

繁荣发展现代服务业。鼓励引进总部经济、楼宇经济项目,视项目规模对其办公场所购、建、租或职工培训给予扶持;投资规模大、社会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总部经济等重大项目,给予专项扶持。扶持律师、会计、工业设计、商标、知识产权、技术转让交易、认证检测、人才中介等机构集聚发展,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提升人文生活环境。对企业高管、专业技术人才在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子女教育、医疗保障、家属就业等予以优先安排。企业招聘的员工优先安排公租房入驻。企业可以免费使用科技馆、体育馆、展览馆等公共设施举办展览、商务洽谈等系列活动,企业接待、高管健身等活动使用科苑会馆等场所予以优惠。为企业家和高端人才提供VIP贵宾就诊和医疗保健服务,为贡献较大的企业家每年免费提供一次查体。

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对进区重点项目实行指挥部制,对重点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完善和规范市民中心一站式服务,对企业的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建立并联审批制度,企业注册和项目建设中实行一门登记、并联受理、集中告知、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督查问责。工业项目实行模拟审批,在未实际供地前提下,各职能部门按要求进行模拟审批,出具相关的模拟审批意见书,待土地出让后,将模拟审批的文件转换为正式文件。

六、建立争先创优支撑体系

完善综合指标评估体系,评选高新区年度突出贡献企业、最具成长性企业,并授予荣誉称号。突出科技创新,建立完善科学的评估体系,评选杰出创新人才、优秀创新团队,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

支持信息技术制造业、信息消费、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电子商务示范平台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设,按销售收入、上缴税金、实现利润三项指标综合评价,对“前三强”企业由高向低依次排列,按50万元—30万元给予奖励。

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兼并重组,对产出效益好、示范作用大的企业给予奖励。

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对引荐机构和引荐人视项目投资和效益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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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关键词标签: 济宁 济宁高新区 济宁企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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