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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安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作者:西安网站建设 | 原创 来源:西安电子商务 | 时间:2016年4月17日| 点击:0次 | 【评论】


2016年西安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了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市政府与国家商务部、工信部、科技部、教育部共同签订的《关于共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协议》,促进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9〕72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09〕56号)和《西安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财发〔2010〕263号),制定本指南。
一、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方向
2016年市级财政安排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方面:
(一)鼓励拓展离岸业务,支持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拓展国际市场、扩大出口、获取相关资质认证。
(二)扶持产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并购、重组及设立海外分支机构,支持企业技改及固定资产投资。
(三)打造、培育产业品牌,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加大对知名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
(四)强化人才培训,支持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高级人才补贴机制、推进人才就业和创业、支持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和实训基地建设。
(五)优化产业环境,支持产业发展所需的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配套设施建设等。
二、项目申报单位条件
西安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市属软件和服务外包专业园区。
(二)在西安市注册、纳税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中登记备案的各类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且2015年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额不低于20万美元。
(三)在西安市注册,纳税登记并具有人才培训的从业资质,同时经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2015年培训人员不低于200人,每人培训课时不低于120课时的培训机构。
(四)申请单位必须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中如实申报业务并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近两年在财务、外汇、海关、银行等管理方面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恶意拖欠、套取国家政府性财政资金的行为。
(五)申报投资类项目的单位(含公共平台建设、企业技改及研发、培训及课程体系建设、实训平台建设等),项目建设资金(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申报时完成投资总额达到40%以上。
三、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标准
资金支持方式采用奖励、补助、贷款贴息、股权投入等方式。其中以自筹资金为主的项目,一般采取奖励补助方式;以项目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企业做大做强类和成长性高、产品市场前景良好的项目一般采取股权投入(普通股和优先股)方式。具体支持标准如下:
(一)鼓励企业拓展离岸业务,不断增加离岸收入。
1、支持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开展离岸业务,增加离岸收入。对2015年离岸收入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前30户企业,根据市商务和财政部门核定的离岸收入等情况,给予每户企业5-40万元的奖励。(见附表一)
2、支持企业租用国际通信、网络数据专线(限国家通信运营商)开展服务外包业务。对上年度企业为开展服务外包业务而租用的数据专线年费用达到2万元以上的,按审核后的实际发生数给予每户40%的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50万元。(见附表二)
3、支持企业参加离岸业务出口信用保险。对参加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按照支付保费的4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0万元。(见附表三)
(二)扶持产业做大做强、提升我市外包企业的规模
4、支持企业为扩大服务外包业务规模、提高生产效率而进行的技术改造和软件研发。对上年度离岸收入达到100万美元或外包收入年增幅达到20%以上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所进行的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和软件研发类项目进行支持。项目建设期限为2015年1月1日之后开工,201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其中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入占比不得低于40%,软件研发项目需提交技术查新报告)。以企业自筹资金为主投入的项目,按照专家组评定等级择优给予项目投资总额10%-30%资助;以银行贷款为主投入的项目,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年利率给予一年贷款50%贴息。每户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以往享受过专项资金扶持但未完成项目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新的技改研发项目)。(见附表四)
5、鼓励园区引导企业通过联合、并购、重组等措施,组建大型国际化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成功实现联合、并购、重组的,经审核给予不超过前期调研、咨询、推广等商务费用50%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为80万元。
6、鼓励外来投资者在我市开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业务。对世界500强、全球外包100强、国内软件和服务外包10强企业来西安设立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投资到位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根据企业投资规模和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对于特大型企业的引进,可按我市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予以扶持。
 7、支持服务外包园区、服务外包协会组织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对参加国家、省、市商务部门组织或备案的国内外软件和服务外包专业展会及招商推介活动所发生的交通、住宿(按照标准)、展位等合理支出费用给予不超过60%的补助,对每家园区每年补助不超过80万元,每户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20万元。(见附表五)
8、对在境外成功设立分支机构进行投资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实际投资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按其投资和运营情况,在全部投资到位后,由专项资金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见附表六)
9、支持产业做大做强,对符合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方向、投资额在1000万以上的资本扩张类或成长性高、市场前景良好的项目,采取股权投入方式(普通股或优先股)进行扶持,单个项目的扶持资金额度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以普通股方式参股投资的收益与其他股东享受同股同酬;以优先股方式参股投资的收益按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原则确定,投资期限一般为3至5年。
(三)打造产业品牌、支持外包企业的品牌建设
10、鼓励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及培训机构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对获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国软件出口工程企业、全国服务外包领军企业、中国服务外包成长型企业等称号的企业以及全国服务外包优秀培训机构的单位,根据投资规模给予企业和培训机构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见附表七)
11、鼓励企业获取国际认证。对当年获取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和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的企业,参照国家补贴办法给予认证补贴(示范园区内企业由园区给予认证补贴)。对当年获得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SAS70)、信息安全管理认证(IS027001/BS7799)、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等相关认证的企业,根据认证类别的合理成本,给予认证实际支付费用50%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当年取得多项国际认证和认证升级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最多可提出五项申请,累计补贴不超过90万元。(见附表八)
(四)强化人才培训、打造高精尖的人才队伍
12、支持企业高级人才境外培训。鼓励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派遣员工到境外进行定制培训,提高业务承接能力。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年薪(工资性收入)达到8万元以上并被企业连续聘用二年以上的高端人才赴境外进行连续三个月以上定制培训,按照境外培训实际发生的交通、住宿、培训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出口20万美元补助1人,每户企业支持最多不超过10人)。(见附表九)
13、积极推进人才计划及大学生就业工程。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含大专)在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就业,发挥才能。对上年度符合国家、省级资金支持条件的企业新录用人员项目,应申报国家、省级资金支持。对上年度未达到国家、省级资金支持标准的我市服务外包企业新录用一名大学(含大专)毕业生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从事ITO、KPO业务的,给予每人3500元定额培训补贴;对从事BPO业务的,给予每人2000元定额培训补贴。(见附表十)
14、支持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对2015年培训规模达到500人以上的培训机构,为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所进行的培训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以及服务外包实训平台建设等项目,按照专家评审组综合评定等级优先选取3-5家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30%的资助,每家培训机构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见附表十一)
西安市软件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和西安市软件服务外包学院的基础能力建设和实训平台建设项目,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重点予以扶持。
(五)优化产业环境、营造优质的产业氛围
15、支持示范园区完善产业发展环境和公共平台建设。对示范园区进行的双回路供电系统、智能园区应用、网络系统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示范园区自建或与企业合作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进行支持。其中,对完善产业发展环境项目,按其当年新增贷款部分,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年利率给予50%的贴息补助。对公共平台建设项目,按不超过示范园区实际投入资金总额的30%给予补助。园区与企业合作建设平台项目,园区投入资金应不低于投资总额的30%。以上每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见附表十二、表十三)
16、加大对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宣传推介力度,拓展国际市场,扩大招商引资。对在我市举办的国家级软件服务外包大会和国际原创动漫大赛活动(动漫节)等国内外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推介活动,由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支持。
17、积极参与中国服务外包信息平台建设,对西安市服务外包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维护给予支持。对市委、市政府及市促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服务外包重点项目给予支持。
四、项目申报资料要求
2016年西安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料包括基础申报资料和专项申报资料,其中:
(一)基础申报资料册包括:
1、项目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1)。
2、项目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3、与境外发包企业签订的业务合同、出口证明(海关证明、外汇核准件、银行进帐单等)。
4、经审计的企业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有关资料。
5、项目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性的声明。
(二)项目申报资料册包括:
1、项目奖励、补贴、资助申请表(附件2,按照项目类别对应填报)
2、专项资金申请文件。
3、申请出口奖励项目需提供出口证明(海关证明、外汇核准件、银行进帐单等)。申请出口担保保险补贴需提供保单合同及缴费凭证。
4、申请国际市场开拓补贴需提供国际展会参会通知(邀请函、出团通知书)、展会展位发票等费用凭证、参展参会情况报告及取得的主要业绩情况说明。
5、申请数据专线补贴需提供数据专线租赁合同、缴费凭证。
6、申请国际认证补贴项目需提供认证合同、费用支付凭证及取得的认证证书。
7、申请员工境外培训补贴项目需提供员工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出境人员护照、签证页复印件、机票发票和培训费用支出凭证等资料。
8、申请自主品牌建设奖励项目需提供获奖、认定证书及奖励文件。
9、申请投资奖励、海外并购奖励、境外设立分支机构补贴项目需提供资金到账凭证、投资成功证明等资料。
10、申请新录员工培训补贴项目需提交新录用员工劳动合同、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薪资及社保缴纳证明等有关资料。
11、申请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平台建设资助项目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预期社会经济效益、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合同、已支出费用凭证等资料。
12、申请企业技术改造资助项目需提供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建设方案、预期社会经济效益、设备采购合同,投资来源证明及项目已发生费用凭证等资料。申请产品研发资助项目需提供技术查新报告,市场调研报告、产品开发计划、预期社会经济效益,投资来源证明及项目已发生费用凭证等资料。
13、申请培训机构课程体系建设及实训平台建设项目需提供培训机构的资质证明、培训方案、课程体系设置、人才培训教材体系建设、服务外包实训平台建设等项目建设方案、项目采购合同,投资来源证明及项目已支出费用凭证等资料。
14、申请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项目还需提供银行的项目贷款合同、进账单和利息清单等资料。
15、园区与企业共建平台项目,还需提供园区与企业共建协议、园区投入资金证明等资料。
16、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
17、其他必要的相关资料。
五、资金申报与管理
(一)资金申报、审核程序
1、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资料同步申报方式,各项目单位应按照《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市财发〔2014〕96号)文件要求,通过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上传相关申报材料进行注册和申报。
项目库网址:
内网:http://xmk.xa.sn.mof(区县开发区财政部门)
http://10.7.108.56(市级部门电子政务网用户)
http://10.0.12.245(市级部门光纤网用户)
外网:http://www.xaxmk.gov.cn(社会用户)
2、申报时间: 2016年3月3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3、各类项目申报资料要求对应为纸质和电子版,且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用A4纸打印或复印,每个项目按类别一式两份单独胶装成册。
4、一个项目单位最多允许申报一个投资类项目,对已经享受中央、陕西省及示范园区专项资金扶持或重复申报的项目不予支持。
5、在项目申报结束后十五日内,由西安市商务局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资料进行初审并提出书面初审意见函商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对项目申报资料抽查后将抽查意见函复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会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二)资金拨付
市财政局在年度预算额度内根据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将专项资金拨付到区县、开发区或直接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企业技改研发、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类项目扶持资金实行联动节点制管理。其中,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类项目资金,由市财政拨付至示范园区所在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先期预拨70%,待验收通过后再拨付剩余30%资金),区县(开发区)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进行资金拨付和配套管理工作。
(三)资金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1、项目单位对于收到的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会计、财政法规及现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专项经费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必须按照有关资产管理办法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2、申请各项扶持资金的企业、单位应如实上报申报资料,对于在上报资料中弄虚作假以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缴已补助资金,今后三年内将取消享受各项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资格。
3、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助资金。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职能部门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按照本管理办法严格审查。
4、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了解项目实施后的实际效果,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进行检查、评估,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确保专项资金合理有效使用。项目单位应自觉接受,认真配合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附件二:2016年西安市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申请表
1、出口奖励申请表(附表一)
2、数据专线补贴申请表(附表二)
3、出口信用保险补贴申请表(附表三)
4、技术改造及产品研发项目资助(贴息)申请表(附表四)
5、国际市场开拓补贴申请表(附表五)
6、企业投资奖励申请表(附表六)
7、自主品牌建设奖励申请表(附表七)
8、国际认证补贴申请表(附表八)
9、高端人才境外培训补贴申请表(附表九)
10、新录用员工培训补贴申请表(附表十)
11、培训机构课程体系及实训平台资助申请表(附表十一)
12、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助申请表(附表十二)
13、公共平台建设项目资助申请表(附表十三)
附件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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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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