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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凤翔县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作者:西安网站建设 | 转载 来源:宝鸡电子商务 | 时间:2016年8月27日| 点击:0次 | 【评论】

为进一步加快凤翔县电子商务的发展,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扩大就业创业渠道,规范扶持电商企业,增强县域竞争力,根据中省市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凤翔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商务活动,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电子商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是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拓展市场和创新经营模式的有效手段,是满足和提升消费需求、提高产业和资源优化程度的必由之路。对凤翔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县域竞争力、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思路及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息化促进产业发展为方向,以培育市场主体、发展配套产业、完善支撑体系、规范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拓宽凤翔名、特、优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市场运作、典型示范、打造特色”的原则,培育和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加快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强化电子商务宣传培训及人才培养,促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营造电子商务发展政策环境,不断提升凤翔县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努力开创电子商务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优化政策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企业在电子商务推广应用中的主体作用,建立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机制。坚持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鼓励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业务流程,以技术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实现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有机结合。

坚持营造环境与推广应用相结合。加强支撑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导和保障作用。培育电子商务应用主体,推进电子商务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坚持重点推进与协调发展相结合。突出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探索多层次、多形式、符合凤翔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子,促进各类电子商务应用的协调发展。坚持加快发展与加强管理相结合。抓住电子商务发展的战略机遇,在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同时,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管理体制,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

三、工作目标

以电子商务中心和电子商务协会为依托,支持引进电商企业,扶持引导中小微企业、个体店铺开展网上交易,全面推动电商快速发展。力争到2017年底,建设第三方电商交易平台1个,培育市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户,县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0户,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电商企业100户,引导开设淘宝、京东、微信等各类平台c店500个,全县电子商务年交易额突破1亿元。基本实现应用广泛、保障体系健全、配套服务完善、产业相对集聚的电子商务格局。

四、主要任务

(一)培育引进电商龙头企业。鼓励支持国内知名网络零售企业在凤翔县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运中心(基地)、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基地)、结算中心。支持具有一定基础的本地企业成立电子商务公司,开展电商业务。优选立足县域、特色鲜明、具有发展潜力和辐射空间的电商企业作为示范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支持其开拓市场、发展壮大。

(二)鼓励企业开拓网上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建网络商城,独立运营。引导利用国内知名第三方交易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推广店铺托管、商品代运营、微博、微店等营销模式。支持专业网络零售服务商面向电商和企业提供网店装修、产品展示、网络整体营销等外部服务。

(三)大力培育电子商务平台。整合农产品、手工艺品等产业链资源,打造全县综合性电商平台,对接国内知名电商企业建设“特色凤翔馆”。

(四)发展壮大电商从业队伍。优化电商发展环境,支持大学生村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个体工商户等有志群体开展网上创业。鼓励创建电商产业园,建设第三方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示范电商企业、明星电商从业人员、优秀电商创意等评选奖励,实施电商提升工程,举办电商采购大会,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整体水平。

(五)增强网购产品承接能力。引导本县企业、行业协会、农户加强与网购市场的对接,积极挖掘市场需求,研发生产适销的产品,开发满足个性化需求的特色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找准电商与凤翔县产业的结合点,支持电商企业与行业协会、生产储存、配送网点、包装加工企业进行对接,延伸电商产业链。开展“凤翔特产走全国”活动,多渠道、广覆盖、深层次开展网络营销,扩大市场份额。

(六)提升物流配送服务功能。支持电子商务进社区、进农村,建设配送聚集区—配送中心—末端网点配送的网络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第三方专业物流,建设县域陆运物流中心和空港物流中心,大力推广应用物流自动化、标准化,提升服务能力。适度整合现有配送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物流成本。

(七)加快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凤翔县电子商务中心,组建电子商务协会,创建电子商务孵化基地。推动加快信息网络基础建设,积极实施城区重点区域无线网络覆盖应用,积极推进光纤入户工程。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开展电子商务实用培训、合作交流等业务。加大整体营销宣传,营造发展氛围。建立电子商务零售统计分析体系,开展统计试点工作。开展电商工商登记试点,建立诚信监管体系,打击网络欺诈行为,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

五、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将电子商务发展作为凤翔县三产突破的重要战略部署,县政府今年先期投入300万元用于电子商务中心筹建等工作,从2016年起每年设立200万元的电商发展扶助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电子商务的扶持、奖励、培训以及相关的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二)支持企业网上销售。对在凤翔县设立分支的国内知名电商企业以及凤翔县重点培育的网络零售企业,运营一年后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在项目申报、建设用地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鼓励企业、单位和个人,开展农产品、白酒、手工艺品等网上业务。对经考核认定、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给予平台服务费、销售奖励等专项资金扶持。

(三)鼓励电商集聚发展。建设电子商务中心,配备必要的办公、网络等基础设施。对入驻电子商务中心的电商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免除网络使用费,合理减免水电费,并对租赁面积在100平方米及以下的,给予第一年全额减免租费的优惠,对运营满一年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实际租赁的用于电子商务经营办公场所面积(不含储存),给予连续两年每平方米100元/年的减免优惠。对于租赁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不含1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照每平方米50元/年予以减免。单个企业每年享受的租费减免金额限额为2万元。支持电子商务中心专业化运营,对中心管理良好,配合紧密,且入驻企业年销售总额超过3000万元,给予中心(楼宇)运营方销售总额0.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整合用活项目资金。积极支持本地电商企业与国内知名网络零售企业开展平台建设、合作服务等业务。争取整合中省市相关资金,用好县级中小企业发展、电商发展资金,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对电商龙头企业、电商服务企业围绕电子商务产业开发建设办公楼宇、仓储物流、平台建设、网点建设、基地创建、产品认证等重大项目,优先列为县级重大产业项目,在用地、资金、人才政策等方面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支持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符合条件并通过认定的,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电商企业或专业物流企业进行配送整合,降低物流成本,对与本地电子商务经营企业签订快递业务的物流企业,年投送量达到10000单以上的,予以2万元的资金奖励。

(五)改革登记准入制度。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时,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已有规定外,各部门一律不得再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主体,从事网络经营时无需重新登记即可在网上亮照经营。放宽网络经营企业登记注册条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出资的期限,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允许无实体店铺的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市场主体用其居住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注册。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对于电子商务企业注册的品牌大力宣传推介,并享受工商相关政策。

(六)培育电商重点企业。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认定各级示范企业。对于被评为县级、市级、省级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设立10万元的奖励资金,专门鼓励电商企业挖掘研发创建适合电商的新品牌、新产品,根据其销量、品牌影响、产业带动力等方面综合评价给予不同奖励。

(七)支持“智慧乡村”工程。依托村级超市、万村千乡农家店等农家店铺,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即“智慧乡村”工程),重点培育村级代理点、村级网店,解决农村配送难、买卖难的问题。鼓励农民应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对申报建设的“智慧乡村示范店”实行“配送、流量”双量化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示范店,对实施企业及示范店铺分别给予奖励。鼓励发展“淘宝村”,支持各镇创建市级电子商务示范镇。

(八)加大电商人才培训。设立每年20万元的专项培训经费,对电商协会、龙头电商企业等组织开展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符合规定条件的,视其规模、师资、培训对象等给予适当的补贴。整合政府资源,定期组织相关部门、重点企业进行培训考察,引进先进技术理念。对在凤翔县注册纳税的电子商务企业从县外引进的高级人才,参照凤翔县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给予补助。鼓励创建电子商务(孵化)实训基地,支持专业机构开展电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引导本地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加强人才储备。

(九)支持行业协会建设。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联合建立行业协会,协会负责行业标准、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事项,并承担中心管理、数据监测等其它工作。协会运行正常且作用明显,并组织行业开展各种活动超过8次以上,每年给予5万元办公、活动经费补助。

(十)加大电商信贷支持。推进金融便利化和服务便捷化,鼓励支持大学生、农村青年等群体实现网上创业,并优先列入创业担保贷款扶助范围;积极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缓解电子商务企业抵押担保难;积极探索网络联贷联保等中小企业网络融资产品,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建立银行与电商企业联系会议制度和帮扶制度。列支3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创业,对首次登记注册的各类网店,全额补贴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及前置审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对积极性高、前景良好的电商企业、个体创业者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信贷贴息补助。

(十一)规范电商行业监管。发挥公安、市场监管、税务、工商、商务、通信等部门在电子商务及物流快递中的监管职能,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企业、个体网店、相关机构的管理,加大对网络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积极支持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团县委、县妇联、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广局、招商局、工商局、供销联社、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县公安局、县金融办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凤翔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订全县电子商务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政策措施,审议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全县电子商务发展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电子商务发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工信局局长兼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宣传力度,积极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电子商务发展。县电视台、凤翔视窗等县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辟专题、专栏,广泛宣传报道电子商务优秀企业和典型人物,营造全县电子商务良好发展氛围。

(三)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各镇、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特别是发改、工信、财政、国土、科技、人社、农业、工商、税务等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围绕各自职责,切实搞好产业对接,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服务体系,全力支持凤翔县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七、附则

(一)本意见中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为注册地在凤翔县并进行登记备案的电商企业、个体网店及从事电商服务的相关企业;


(二)电子商务企业、个体网店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较大责任事故,因偷税、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查处的,不享受本意见中的相关优惠政策。

(三)企业同一事项可享受县内其他相关扶持优惠政策的,由企业自行选择。本意见内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在同一事项上不重复享受。

(四)本意见相关政策措施由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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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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